立法12年后,《反分裂国家法》罕见亮相国际公开场合
通过在美国宣讲十九大的场合对美台发出强硬警告,中国外交官的表态当然不会是临时起意。
而除了“武力统一台湾”的警告,外界更注意到李克新公使的提到的这部法律:《反分裂国家法》。
在华中师范大学台湾与东亚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周志怀印象中,尽管中国2005年就通过了《反分裂国家法》,但像今天这样在国际公开场合作为重要表态的明确前提,还是首次。
资料图:2005年,一名市民阅读刚刚上架销售的《反分裂国家法》单行本。(新华社)
“这一点反映了大陆依法治国、依法反分裂的决心。”
周志怀告诉锐参考,《反分裂国家法》首先是维护和平统一的法律。
“仔细看一下《反分裂国家法》,其中“和平统一”使用共八次,但“非和平方式”提到三次。”他表示,这意味着,该法规定了我们要尽最大努力,用最大可能去争取和平统一。“但如果出现了其中第八条所规定的任一具体条件,我们就可以用非和平方式来解决。”
小锐打开《反分裂国家法》,在第八条中发现这样的条文:
“因此,李公使的这次警示作用会非常明显。”周志怀告诉锐参考。